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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永和氟化工有限公司 0.7万吨/年VDF、0.6万吨/年PVDF、4万吨/年氯化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发布日期:2022.06.29发布者: $info['author']浏览量:2348

内蒙古永和氟化工有限公司0.7万吨/VDF0.6万吨/PVDF4万吨/年氯化钙项目》(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 4 号)中的相关规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应实行公开、平等、广泛和便利的原则,采用多种形式,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工作,现特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及公众参与情况公示如下: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查阅电子版报告书的途径: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Foek96_rrA9a5CIS5Ulyg

提取码:s9m6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若需要查阅纸质版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可联系建设单位相关负责人,到建设单位办公地点查阅。

联系人:赵工            电话:15560610930   

查阅时间: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查阅地点: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乌兰花镇,黑沙图工业园区,内蒙古永和氟化工有限公司现有厂区

注意事项:查阅人需提供联系电话、身份证明、联系地址等信息,并说明与本项目关系,以及关心的环评内容。

(2)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本次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受建设项目影响范围内的居民、医院、学校,以及其他企事业范围、社会团体。

3)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公众可以通过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至建设单位邮箱,或以电话等形式对工程建设、环境影响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4)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在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和建议。

5)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我单位将诚心采纳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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